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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外包业竞争新优势
发布日期:2020-05-25 11:26 访问次数:

      《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目标,即到2025年,我国离岸服务外包作为生产性服务出口主渠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数字化业务占比不断提高,服务外包成为我国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产业价值链层级的重要渠道,ITO企业和KPO企业加快向数字服务提供商转型,BPO企业专业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布局更加优化,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接发包中心。同时提出了2035年的目标愿景,并围绕总体目标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

  强化数字化引领、融合创新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指导意见》强调数字化引领对于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驱动作用,并从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数字服务出口等方面提出具体促进措施。

  第一,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当前各国战略布局的重点,到2020年全球2000强企业将有25%完成数字化培训和协作项目开发。为此,要完善数字技术与产业的融合渗透机制,重点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示范企业,形成以数据为核心、平台为支撑、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新模式。国家对企业在数字技术领域的研发、人才培训等将给予更大支持力度,并将企业开展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支持范围。第二,依托数字技术创新服务外包交付模式和服务模式。促进服务外包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有机融合。依托5G技术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与融合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第三,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指导意见提出,要依托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一批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扩大软件、社交媒体、通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定位、搜索引擎、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服务出口,增强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的出口能力。积极发展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远程维修等新业态。第四,促进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我国世界第一制造大国的优势为生产性服务外包提供了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要立足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服务型制造水平和全球价值链分工层次,大力发展研发、工业设计、咨询、检验检测、维护维修、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培训、品牌营销等生产性服务外包,增强对制造业自主创新、品牌塑造、价值链升级和境外投资等支撑作用,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第五,促进离岸与在岸服务外包融合发展。

  增强服务外包企业实力提升“中国服务”品牌影响力

  第一,强化服务外包企业核心能力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具有技术、品牌、标准、渠道等综合优势,且具有现代供应链运营能力的龙头企业,提升组织运营的国际化水平和对价值链、供应链、服务链的掌控能力。提高大企业承接高附加值服务、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全球交付的能力。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业务,带动中小企业进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网络。提升中小企业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鼓励走“专精特新”道路,针对垂直行业、细分领域做强、做精、做优,增强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能力。第二,强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形成我国以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提供外包服务的交付标准,数字化外包服务的贸易规则、标准和人才培养、培训标准。推动设计、检验检测、咨询、维修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外包标准建设。第三,加强服务外包企业品牌建设能力。认定一批交付质量好、服务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服务提供商形成“中国服务”标志,提升“中国服务”品牌的丰富度和美誉度。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境外注册。

  完善区域发展布局扩大中西部地区服务外包发展空间

  第一,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为核心引领全国服务外包创新发展。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优势,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服务外包城市群,为区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动力。第二,把服务外包作为中西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中西部区域中心城市网络数字基础设施发达,人力资源性价比高,发展服务贸易较货物贸易更有潜力,应加大发展力度,形成若干服务外包新的增长极。第三,强化东部与中西部的协同发展与合作机制。发挥我国城市间的成本差异和产业互补优势,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外包产业链。鼓励总部在一线城市的企业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服务交付基地,鼓励区域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形成分工协作关系。

  完善国际市场布局促进由接包国向接发包并举发展

  第一,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拓展新兴市场。要以国际产能合作为平台,以建设“数字丝绸之路”为重点,推动信息技术、研发设计等服务企业与沿线国家开展服务外包合作,鼓励企业向沿线市场发包,支持我国通信、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探索代表发展中国家话语权的数字贸易规则,带动与沿线国家的技术培训合作。继续扩大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健康、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服务外包,打造“健康丝路”“文化丝路”。利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的服务贸易合作协议、自贸区协定等平台深化服务外包合作。第二,稳定扩大承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服务外包。第三,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

  发挥示范城市引领作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是全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主要集聚区域。2018年31个示范城市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共计748.7亿美元,全国占比87.7%。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对于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十分重要。指导意见对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明确指出,要有序增加示范城市,完善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完善服务外包产业支撑体系

  第一,完善人才支撑体系。指导意见从大力培养引进中高端人才、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深化产教融合等层面加大政策组合拳力度,以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服务外包的人才供给。第二,完善服务外包企业创新环境。加大税收减免、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政策力度,支持企业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掌控能力。第三,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四,推进贸易便利化措施。优化海关监管模式,拓展保税监管范围,对示范城市“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所需进口料件试点保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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