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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公示】2021年6月餐饮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8-20 18:23 访问次数:

依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2021年6月28日至7月30日对全市餐饮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时对涉及的部分餐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比例

全市餐饮企业,抽取比例10%。

二、抽取被检企业(9家)

芝罘区:烟台天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弘玉海鲜酒楼有限公司

烟台杨柳居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莱山区:山东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开发区:烟台锦绣江南餐饮有限公司开发区店

蓬莱市:烟台机场国际酒店

蓬莱饭店有限公司

招远市:招远市御花园大酒店

莱州市:莱州市印象大酒店有限公司

三、主要检查内容

1.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是否建立相应的服务流程等,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是否按要求明示促销内容等,餐饮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等方面,具体检查内容详见。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安全生产机构建设情况、制度落实情况情况、安全人员配备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安全设备工作情况等。

四、检查情况

本次抽查企业涉及芝罘、莱山、招远、蓬莱等6个区市区,实地检查企业6家,其中烟台天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莱州市印象大酒店有限公司暂停营业,山东鼎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属于管理酒店无实体门店,均未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人次。

一、餐饮业检查情况

烟台杨柳居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烟台锦绣江南餐饮有限公司开发区店、烟台机场国际酒店、蓬莱饭店有限公司、招远市御花园大酒店在执行《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时未发现违法行为。

烟台弘玉海鲜酒楼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已整改完成。

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烟台弘玉海鲜酒楼有限公司。1.安全生产资金有投入,未建立台账。2.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未建立台账。3.新入职人员无岗前培训。4.微型消防站玻璃门破损。5.未找到新奥燃气使用安全协议。已全部整改完成。

烟台锦绣江南餐饮有限公司开发区店。1.2021年5、6月份应急演练缺少照片等资料。2.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未登记档案。3.微型消防站内1个灭火器失压。已全部整改完成。

招远市御花园大酒店。1.燃气合同现场未提供。2.未提供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已全部整改完成。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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