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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1-12-01 16:04 访问次数:


一、事项名称

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二、设定依据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三、实施主体及承办机构

烟台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四、受理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46窗口

五、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六、申请材料

(除明确是复印件的皆是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网上下载或自备)

1.《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

2.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4.财务报表、真实性承诺书等其他材料(根据业务需要提供);

七、办理流程

受理: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初步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办理: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出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十、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346窗口

2.电话咨询:0535-6631632

十一、其他有关说明

办理网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十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