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商务局关于对烟台市球小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处罚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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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烟台球小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在商务部业务平台报告公示所有加盟店分布情况、未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2024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烟台市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0)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鲁司〔2021〕39号,序号107)的规定,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本机关决定对烟台球小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违反报告义务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