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金秋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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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烟台市拟于9-12月期间择期发放2026年金秋消费券线上零售消费券。为提升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承担2026年金秋消费券发放工作。 一、参选平台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或具备相关服务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保持平台自身的独立性,确保对财政资金的独立核算、审计和监管。 (三)具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的能力,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以及向消费者精准投放消费券发放信息的能力。 (五)具备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 (六)具备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消费券的发放、核销等工作,及时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大规模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严防注册虚拟用户、伪造虚假交易等,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具备在技术层面开发和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能力,能够为参与商户和消费者提供较为便捷的核销方式。有完善的预警熔断机制,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消费券核销及档案资料归档。严禁非法传播、泄露、盗取、售卖消费者相关信息。 (七)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具备及时完成发券界面搭建、展示等能力。能够按要求及时提供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拥有消费券活动全部数据调取权限。 (八)具备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具有较强的社会舆情应对能力,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九)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能够有效利用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等。 二、入选平台企业的工作要求 (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消费券制券、领用、核销等工作,实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高效服务,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线上平台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分类核销。 (三)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高效开展各类实时监控和风险防控,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对消费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平台消费券实行实名认证领取、使用、核销,在规定时限内与实名消费者本人核销相关消费券,不得通过合作商户等市场主体进行核销,严防注册虚拟用户、伪造虚假交易等,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受理并解决消费券发放及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妥善处理相关舆情,保障消费券发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并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入选平台应设立专门资金账户,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将本次活动资金挪作他用。 (七)按要求及时统计相关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等后台相关数据,并提供发放方案动态调整建议。 (八)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九)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2026年金秋消费券发放平台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三)《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复印件);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五)企业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主要围绕申报条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符合条件商品品类情况、平台用户使用量、2025、2026年在烟台市场主体(公司)的销售额、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诚信承诺书等); (六)参与2026年金秋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拟叠加配套资源情况、本次消费活动效果、平台针对本次消费券拟采取的风控措施,以及关于本次消费券商品品类、发放券种、批次、比例等方面的建议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 四、入选平台企业的遴选流程 (一)烟台市商务局通过局官网发布遴选发放平台的公告。 (二)根据平台企业报送的材料,由烟台市商务局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形成拟入选名单。 (三)通过烟台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烟台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凡愿意接受邀请单位,请根据要求制作申报材料,以上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扫描PDF版,请于2026年9月19日(星期六)12:00前送达烟台市商务局消费运行科。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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