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省交易团烟台分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通知(2026年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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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进一步深化广交会改革工作方案,更好发挥广交会对外贸易重要平台作用,依据新修订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山东省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现将修订后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省交易团烟台分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省交易团烟台分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
山东省交易团烟台分团 (烟台市商务局代章) 2026年5月25日 详情请点击“全文下载” |